飼料廠廢水異臭味治理方案
為貫徹落實 和廣東省有關文件關于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的工作部署,大力推進我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(VOCs)的綜合治理,降低VOCs的排放總量,切實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,制訂了《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的實施方案(2014-2017年)》實施方案。
該方案的整治范圍包括煉油與石化、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、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、合成纖維制造、表面涂裝、印刷、制鞋、家具制造、人造板制造、電子元件制造、紡織印染、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、生活服務業等13個重點行業。
1.各行業揮發有機揮發物分析
除臭劑 煉油與石化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烷烴(包括甲烷、乙烷、丙烷、丁烷等)、烯烴(乙烯、丙烯、丁二烯等)、炔烴(乙炔)、芳香烴類(苯、甲苯、二甲苯)、酚類、氯化物(氯乙烯、氯甲烷)、丙烯腈等有機化合物。
化學原料和化學品制造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芳香烴類(苯、甲苯、二甲苯)、酮類(丙酮、丁酮、甲基異丁基酮)、醇類(甲醇、乙醇、丁醇、乙二醇)、酚類、氯化物(氯甲烷、氯乙烷)、甲醛、有機胺(間苯二胺、乙二胺、二甲基苯胺)、酯類(甲苯二異氰酸酯、磷酸三甲酚酯)等有機化合物。
除臭劑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業主要為逃逸出的有機溶劑,溶劑廢氣占原料藥有機廢氣排放總量的 以上,有數十種之多,如甲醇、二氯甲烷、溶劑油、甲苯、丙酮、乙醚、乙酸乙酯、四氫呋喃等,按類別劃分有醇類、鹵代烴類、苯類、醚類、酮類、脂類、有機胺類等,按水中溶解度可分為水溶性和非水溶性溶劑廢氣,水溶性的有醇類、有機胺類等,非水溶性的有鹵代烴類、苯類等。
合成纖維制造行業排放VOCs主要為二甲基甲酰胺(DMF)、二甲基乙酰胺(DMAc)、乙醛、乙二醇、三甘醇和紡絲油劑廢氣等有機化合物。
表面涂裝行業排放VOCs主要為芳香烴類(甲苯、二甲苯)、醇類(甲醇、丁醇、乙二醇、正丁醇)、酯類(乙酸乙酯、乙酸丁酯)、醇醚類(丙二醇甲醚、乙二醇乙醚、乙二醇丁醚)等有機化合物。
印刷行業排放VOCs主要為芳香烴類(甲苯、二甲苯)、酯類(乙酸乙酯、乙酸正丙酯、醋酸乙酯、醋酸丁酯)醇類(異丙醇、乙醇、丁醇、丙醇)、酮類(丁酮)等有機化合物。
制鞋行業排放除臭劑VOCs主要為酯類(乙酸乙酯、乙酸甲酯、乙酸正丁酯、碳酸二甲酯)、酮類(丙酮、丁酮、環己酮)、烷烴(環己烷、甲基環己烷、甲基己烷、正辛烷除臭劑、正戊烷)、芳香烴類(苯、二甲苯、三甲苯、乙苯、苯乙烯)、氯化物(二氯甲烷、二氯乙烷)、萘等有機化合物。
家具制造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酯類(乙酸甲酯、乙酸乙酯、乙酸丁酯)、酮類(環己酮)、烷烴(甲基環己烷、正戊烷)、芳香烴類(二甲苯、甲苯、乙苯)等有機化合物。
人造板制造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含甲醛等有機廢氣。
電子元件制造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含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丙酮等有機廢氣。
紡織印染行業VOCs的排放主要為醛、酮、烴、脂肪酸、醇、酯、內酯、雜環化合物、芳香族化合物,其中芳香族化合物的含量 。
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行業VOCs排放主要為酯類(乙酸乙酯、乙酸丁酯)、酮類(丙酮、異丙酮)、烷烴(正十一烷)、芳香烴類(苯、甲苯、乙苯、苯乙烯、二甲苯)、醇類(甲醇、丁醇)、醛類(甲醛、乙醛、丙烯醛)、萘等有機化合物。 除臭劑
2.揮發有機物的危害
VOC是指空氣中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,主要包括苯、苯系物等芳香類及一些脂肪。一般認為,正常的、非工業性的室內環境VOC濃度水平還不至于導致動物的腫瘤和癌癥。當VOC濃度為3.0~25mg/m3時,會產生刺激不適,與其他因素聯合作用時,可能出現頭痛;當VOC濃度大于25mg/m3時,除頭痛外,可能出現其他的神經毒性作用。目前研究表明,VOC能引起機體免疫水平失調,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功能,出現頭暈、嗜睡、無力、胸悶等自覺癥狀;還可能影響消化系統,出現食欲不振、惡心等,嚴重時可損傷肝臟和造血系統,出現變態反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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